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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与阅读

蛮荒与进步的版权困境

        年初的时候,针对美国的网络反盗版相关争议,我写了一篇“‘反盗版’为什么会遭到抗议”,很快战火烧到国内,《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新一轮的修订正在进行,其中涉及到一些权利内容的调整,掀起了轩然大波。
        关于网络版权几年来,我写了十余篇文章,网络版权保护一直存在着争议,概括来说可以总结为一个矛盾:版权权益保护与快速传播的矛盾。我说这是一对矛盾,会有很多传统版权人蹦起来:主观上偷还有理了,还要讲什么客观上有矛盾。好吧,且听我慢慢道来。
        私有财产在许多国家是毫无争议的私有物品,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因此,所有涉及到财产的问题,是不能容下“盗”的。传统版权的载体是实物,比如书籍、唱片,人们通常习惯地把版权理解成财产权,是完全的私有权,不可侵犯的,然而实际上,版权与财产权是不同的,版权不是单纯的私有权。
        版权保护的是知识,知识是全人类的财富,人与人之间的知识互相依存度非常高,人们需要共同的知识结构,知识的流通对整个社会的价值贡献是倍增性的,因此,知识具有非常强的公共性,鉴于知识具有时效性,因此国际通行做法,常常对版权保护一定年限之后,便成为公共品,成为全世界大家可以共同使用的财富。
        认识到版权不是单纯的私有权,才能比较公允地看待互联网时代之后的版权问题。
        再来看那个矛盾:版权权益保护与快速传播的矛盾。知识要发挥作用,必须传递到需要的人那里,在互联网以前,知识的更新是比较慢的,创作过程一般是一个人或者固定的几个人的集体创作,创作的人员与过程是封闭的,著作权的作品完整性保护采用永久模式,而作为财产权保护的时间则为作者死后50年。
        互联网时代,创作越来越开放,随着UGC(用户创造内容User Generated Content)的流行,一个人写文章,很快就会被人改编并丰富,看文章的过程与传播的过程交混在一起,在互联网的高效率下,再灵活的传统版权保护方式,都会让互联网的便捷性荡然无存,因此,我之前提出过以认证替代登记的方式来改变版权的保护模式。
        实事求是地讲,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从版权进化的角度看,著作人给快速传播作出一些让步是符合潮流的,对于促进知识进步有好处。但是,这种变化对于著作权产业链上的利益影响并不是均等的,通常来说,著作人的权益会有损失,而发行传播人的利益会有增长,不同群体不只是推进知识进步的问题,更有既定利益的博弈。
        在中国,因为传统的版权保护在国内开展的不好,多年来,盗版书、盗版碟在全国的地摊上到处都是,人们一直对著作权很蔑视,在这些法律界定非常明确的场合,版权保护尚且如此,到了互联网版权本身由于新情况导致有些含糊的地方,问题变得更加复杂。
        一方面,互联网要求著作权人作出让步,以便促进互联网知识传播;另一方面,许多传统的盗版者披上了互联网“合法”的盗版外衣。由于执法监督缺乏有效手段,最终版权一抓紧就死亡、一放松就泛滥。
        一般来说,如果只是著作人向出版发行人做一些让步,短期虽然牺牲一些利益,但由于互联网具有规模效应、成本低廉的优势,著作人的利益通过稍微长期一点的操作便能恢复甚至超过传统版权时的收益。因此,出版发行人如果能够采取一些补偿的方法,还是能够说服著作人接受新的版权方式。
        但是,由于利用互联网外衣的“合法”盗版者的进入,著作人面临的是利益永远受损的局面,著作人就不太会愿意接受新的版权政策。
        2012著作权法修正案的真正困难,是传统版权保护法律的执行不力,这不是新模式与旧模式的博弈,而是蛮荒与进步的博弈。
        如何解决现实的著作权保护?重复一下我的建议
        1)要细化避风港,落实落实著作人与传播人的责任与权利。没有获得版权授权的个人或者机构,在用户上传型的网站上传相关作品,应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一些版权保护好的国家地区,会把此类行为定为刑事犯罪。
         2)网站运营方很难进行事先控制和百分百不漏查。现实的办法是近期刚刚出版的作品,利用简介、目录、书名等进行重点监控,对已经取得大量(具体数量业内通过协商达成立法建议)阅读的内容进行重点审查。
        3)惩处抄袭、模仿类作品,避免伪劣出版物冲击市场。
        4)政府对正版书在互联网流通提供政策扶持,如对待动漫类的文化产品政策。
        5)出版机构应该加大在线出版力度,加快适应互联网阅读转型。
        最后解释一下,版权是一个通俗的说法,即出版权,实际上法律归为著作权,对应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因为出版的版税是著作人常见的获取报酬的方式,因此,探讨著作权相关问题,常常简单说是版权(正式法律定义为:复制权、发行权),实际上还包括署名权、修改权等等很多权益。(文/醒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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