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收购Youtube有几天了,由于近几个月一直很忙,今天才有空说上几句。google收购Youtube,Keso疑惑为什么收购一个内容网站,而且一掷千金。
我倒不觉得Youtube这种播客型的网站是真正的内容网站,正如我不觉得文本或图片的博客是真正的内容网站一样,从互联网传播来看,博客(播客)类网站,是其内容传播的第一站,说是内容网站并不算问题,但若从内容产生来看,网站不是内容的制造者,而用户才是,博客类(含播客)网站实际上是用户内容传播的渠道。
基于此,我更倾向于把象YouTube一样用户制造(或者分享)内容的网站看作渠道,与google的主业搜索相比,博客类的渠道是人(用户)参与的,而google搜索更多依靠机器。
机器渠道与人参与的渠道看上去类似,却有着不同的特性,人更了解人类的需求,尽管效率要比机器低,但如果恰当的运用了机器作为人的助手或者工具,也不会是大问题。
机器与人的竞争常常以人的失败告终,但在需要创新的领域,结论常常倒过来,Yahoo!在中国的遭遇就是典型的例子,本土门户利用海量编辑打败了Yahoo!的机器技术。
这或许可以部分回答疑问,google实际上还是在收买渠道,google收买Youtube旨在加强人参与的互联网渠道,keso说的对,google一掷千金不在于“YouTube的技术有多强,创新能力有多强”,“关键问题在于,YouTube仅仅用了10个月的时间”,十个月既然不能用技术与业务创新来解释,合理的解释是,Youtube恰当地发掘了人的作用。
至于google与娱乐巨头达成妥协对最终用户导致如何影响,我倒不特别悲观,一个面向所有人开放的分享社区,尤其是其规模大到具有传媒特性之后,巨头参与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但作为分享为特征的网站,数量庞大的用户群与巨头之间,并非一定不能和平相处。
Google较早的就进行了视频方面的探索,说明google在同样相信互联网视频化的战略思维,轻易地让Youtube超过,掏16.5亿美金为自己的落后买单,也应该值了。
Google收购Youtube对于美国的视频分享网站算是个坏消息,但对于中国的视频网站经营者也许会有好的一面,中文搜索引擎如百度、搜狗等是否也会学习Google,对国内几近白热化视频分享战场慷慨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