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互联网互动性的逐步加强,内容授权需要打破传统的版权模式,版权从登记到认证是一个办法,
内容传播与版权收益分离,内容先传播然后通过版权认证确认每一个内容的受益者,这个过程有可能很复杂,如果没有技术辅助手段的帮助,识别一个内容的版权收益人,尤其是被重新编辑过的内容的版权受益者,有时会很困难。
好在,现实中,内容识别并不完全这么无规则,通常,视频网站的流量并不是完全平均于每个视频段分布的,视频网站的媒体化运作结果,使得大量的视频观看(常常大于90%)集中在少量的内容(可能不足10%)上,这让内容管理在做一个小幅度牺牲的前提下,能够得到大幅改善。
在当前,还处在起步阶段的视频,被网站大力推荐获得巨大流量的部分,通常是机构或者高端的个人提供的,相比于一般的社区ID,这些人的数量要少得多,而且能够跟踪到现实中。
视频网站商业化,首先关注这些能被跟踪的高端用户,尽管这不是全部,甚至也不是大力推荐的全部,但对于一个流量健康的网站,至少可以解决一半以上的问题,这对于一个刚起步的尝试,应该是个不错的开头。
相信内容背后那些可以信任的人,利用人的信用实现内容权益的界定,虽然同样存在判定上的风险,但风险却是可控的,是一个不错的过渡方案。
相信内容背后那些可以信任的人,最终是要和他们分享商业价值,这才是新方法的魅力所在。在目前以广告为主要盈利的阶段,一个简单做法就是,网站运营者与这些内容提供者,一起分享广告运营收益。通常,由于网站具有聚合的优势,广告由网站经营者运营,也有时候,内容提供者足够强大,也可以承担广告运营,但最终,广告收益由双方来划分。
广告分享的现实阻力是,由于现在广告的整体规模还不足够大,此时再大家一起分,僧多粥少的现实会掩盖创新变革的价值,也会成为一些盗版者的上佳借口,对于寄希望于模式创新引导互联网进步的人来说,这也是洗掉急功近利玩票者的有效办法,上帝会把价值留给那些长期坚持价值的人。
随着技术手段的进步,信息背后更多的人变得可信任,内容版权认证也会越有效。
相比于传统报刊杂志甚至广播媒体,第一代互联网的价值在于聚合了内容,为用户提供了入口点,所谓门户,这种变化带来了模式创新,互联网开创了新的传播方式。不过,传统的门户并没有改变版权规则。
而未来,互联网不仅聚合内容,更在于聚合人的劳动,这颠覆了传统的版权模式,从版权登记到认证,相比于传统的版权方式,是一种更高效的模式创新。
参考:06年4月为什么播客不流行;06年11月youtube为什么不成功;07年9月24日 视频网站遭遇集体滑铁卢,08年3月说视频难有突破,06年9月视频分享网站信仰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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